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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确定淮南市淮舜北路片区控规E03-002局部地块规划条件的意见

调查状态:已截止 征集时间:2018-02-27 00:00 截止日期:2018-03-08 00:00

现将《关于确定淮南市淮舜北路片区控规E03-002局部地块规划条件的意见》予以批前公示,征求市民意见。

公示时间:2018227-201837



淮南市淮舜北路片区控规E03-002局部地块位于淮舜北路以东,湖滨路以北,用地面积6640.73㎡(约合9.96亩)。

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,该地块为综合用地(CR),容积率≤5.0,建筑密度≤40%,绿地率≥35%,建筑高度≤100米。

为贯彻落实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皖政〔201656号)和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》(皖政〔2015101号)精神,减少商业用地,推动绿色集约发展,提升城市品质,在符合控规要求的前提下,田家庵区政府申请降低容积上限指标,确定该地块规划条件主要指标如下:

淮南市淮舜北路片区控规E03-002局部地块规划条件

主要内容

用地位置

淮舜北路以东,湖滨路以北

总用地面积

6640.739.9611亩,以实测为准)

用地性质

商住综合用地

商业比例

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应不小于总计容面积的10%,并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%

容积率

不大于3.7

建筑密度

不大于35%

绿地率

不小于35%

地块可规划最大

计容建筑面积

6640.73㎡用地范围内可规划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为24570.7㎡,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2457.07㎡,并不大于12285.35

建筑间距

需满足相关标准及《淮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》要求

建筑、围墙退道路红线、绿线或地界距离

建筑退让淮舜北路红线(40米)不小于15米(其中绿线为10米);退让湖滨路红线(40米)不小于15米;退让道路交叉口应考虑道路展宽增加退让;退让相邻地界应满足相关标准及《淮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》要求。如设置围墙,围墙退让应满足《淮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》及相关绿线规划要求

配套设施

物管用房

不小于150

社区组织用房

居住建筑面积2万至3万㎡(不含3万㎡)的小区,按150㎡标准配套。社区组织用房应沿城市道路或小区中心绿地集中设置;具体设置应满足《关于加强我市城市社区组织用房规划建设移交工作的通知》(淮民〔2017110号)要求

社区体育

活动场地

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.1㎡或人均室外用地面积0.30.65

其他应配

公建设施

需满足相关标准和《淮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》要求。配建配电房、垃圾收集点(采用分类收集)

停车位指标

机动车位

住宅按1.0泊位/户设置,公寓、商业及公共服务设施按0.6泊位/100㎡建筑面积设置;按不小于10%建设充电设施,其余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;地面停车位鼓励设置一部分树阵式绿化停车位

非机动车位

居住按1.0泊位/户设置,公寓按1.5泊位/100㎡建筑面积设置,商业及公共服务设施按5.0泊位/100㎡建筑面积设置

城市设计导则

1.临主、次干路的居住区,其城市界面的通透率不宜小于25%,特殊情况下不应小于20%

2.居住建筑应以点式为主;高层居住建筑面宽不宜大于50米,多、低层居住建筑面宽不宜大于60米;

3.建筑与环境融合协调,在实用、质量、观感、节能等方面求精致求美观;建筑风格、色彩参照《淮南市地域特色建筑设计导则(试行)》;

4.居住建筑外立面应按照公建化要求设计;

5.住宅设计应减少业主私搭乱建空间;高层住宅楼顶不得通过开门窗、预留洞口等形式设置与户内联通的平台或晒台;除特殊情况下,多、低层住宅屋顶应采用坡屋顶;

6.加强阳台设计管理;高层、沿街以及设置隔层错位阳台的居住建筑不应设置开敞式阳台;

7.沿主干路不应设置小门面商业建筑;集中式商业沿街面宜采用落地玻璃橱窗形式,商业配套空调外机位应结合立面隐蔽设置;

8.防护绿地设计应考虑居民休闲活动需求;沿主干路交叉口宜设置街头游园或文体广场;

9.竖向设计、场地设计应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;绿色建筑相关要求依据《淮南市关于全面实施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》(建管联201821〕号)执行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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